关于印发《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
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的意见》的通知

 

各自治区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:

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学会工作规范有序发展,现将《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的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结合实际,以问题为导向,学习借鉴全国学会和各省市科技社团先进经验,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学会能力提升策略和方法,按照区科协党组将2025年确定为“学会规范和发挥作用年”的基本要求,规范内部管理,科学规划学会发展方向,改进作风,狠抓落实,全面推动我区科协系统改革和学会创新发展。

 

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5年1月6日


 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的意见

    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部署,聚焦“四件大事”聚力“四个创建”,坚持“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”总要求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组织创新发展的意见》《西藏自治区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》,为进一步加强区科协所属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工作,提升学会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,助推西藏高质量发展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
一、充分认识新时期学会工作的责任和使命

学会作为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,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科学共同体的重要组织形式,负有孕育创新思想、激发创造活力的重要功能,承担着促进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、推进自主创新、传播科学文化、规范学术行为、推动学术生态建设、提供服务和反映诉求的重要职责,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
近年来,各自治区级学会工作得到长足发展,在坚持党建强会、促进学术交流、助力科技创新、加强科普宣教、提供科技服务、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但是,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、人才短缺、经费不足、对外交流与合作有限、社会认知度不高及发挥作用不足等问题。

新形势下,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、科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、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,以构建面向现代化的学会发展新格局,不断促进学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,坚持问题导向和方向引领,围绕“四个面向”,聚焦“四件大事”聚力“四个创建”,一手抓规范管理,一手抓引导发展,持续推动开放型、枢纽型、平台型组织建设,坚持“四服务”职责定位,弘扬科学家精神,汇聚科技创新力量,全面推动学会改革创新发展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(一)坚持政治引领,落实党建主体责任

1.坚持党的全面领导。制定《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实施<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>细则》,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载入章程,自觉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依章自主办会相统一,确保正确办会方向。贯彻落实《自治区科协党组加强所属学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》(藏科协党发【2024】1号),将党建工作贯穿学会建设全过程,与学会登记、年检、评估工作同部署同落实。发挥学会党组织核心作用,政治把关学会换届选举工作,前置审查(议)学会论坛活动、规划计划、经费开支、接受捐赠、奖项评选和人才举荐等“三重一大”事项。深化“党建强会”行动,将党建工作与学术活动、科普活动、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起来。区科协党组决定将2025年确定为“学会规范和发挥作用年”加以推进。

2.加强组织领导。按照《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自治区级学会组织通则》(藏科协发【2018】14号),持续推进学会规范化建设。各学会要争取挂靠单位加强对学会工作的指导,把学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明确党委(党组)一位领导分管学会工作,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学会工作汇报,研究解决学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
3.增强党组织功能。学会党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,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区党委、区两新工委和科协党组的决策部署,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。高质量推进“三会一课”、组织生活会、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基本制度。学会换届与党组织换届同步进行,提倡学会党员理事长兼任党组织负责人。

(二)深化学会治理改革,提升学会能力建设

4.优化内部治理结构。强化章程意识,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会员大会(会员代表大会)、理事会、监事会、秘书处等制度,落实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,建立适应科技创新发展要求的学会组织、运行、管理和自我监督机制,不断强化学会独立法人意识。将政治立场好、学术水平高、群众基础实、能引领学会事业发展的业内专家和实务工作者选为主要负责人。试点推进秘书处专职人员聘任,打造运转高效、规范有序的办事机构。实行会员动态管理,加强对青年科技工作者、企业科技工作者、非公领域科技工作者、高校学生等的吸纳与联系。探索学会分级评价机制。

5.规范业务活动。印发《西藏自治区科协论坛活动规范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政治审查、规范管理学会论坛活动。学会开展学术研讨、座谈交流等活动应当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,不得挂名参与活动,不得强制会员或者参加人员赞助、捐赠、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。学会与境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合作,接受境外捐赠,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外事管理规定。学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,要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政策规定。学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,加强对学会活动全过程监管。

6.建立退出机制。开展学会清理整顿工作。对内部治理不规范、活力不足的学会进行通报,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;对履职不力、组织涣散的,责令限期整改;限期整改后仍无明显改进的,给予年检前置审查不通过处理;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和长期不开展活动、情节严重的,将会同民政部门做清退处理。

7.规范分支机构管理。学会根据自身管理服务能力和业务活动需要,在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,经过内部民主程序依法依规设立分会、专业委员会、工作委员会等分支(代表)机构。切实加强机构日常管理和动态考核,对于问题突出、长期不开展活动、作用发挥不充分的分支(代表)机构要及时调整、清理。

(三)加强学术交流,提升科技工作者能力

8.打造学术品牌。以推动学科发展为目标,聚焦我区经济社会关键领域和产业发展需求,突出特色,打造不同功能、不同领域、不同类型的学术交流品牌。支持学会举办具有全区乃至全国影响力的品牌学术活动,推动建立跨专业、跨学科、跨领域有效合作机制。支持学会与全国学会及其他省市优秀科技社团“交朋友、结对子”,共同举办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,联合建设人才信息库,密切交流合作,强化学术引领,充分释放学会组织创新活力。

9.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。鼓励学会会员参加全国学术会议,开展学术交流,在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,向国内科技组织举荐专家。鼓励学会围绕自身学科优势开展品牌学术交流,吸引国内知名专家参与,凝聚科技共同体发展共识。加大本地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,通过与当地高校、科研机构合作,开展人才培养工作。积极引进外部人才,按照自治区人才引进政策,吸引内地优秀人才到西藏工作或参与学术活动和科研项目。

10.加强学风道德建设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科学文化建设,构筑会员的精神家园。积极开展科学道德宣讲和科研诚信建设,将弘扬科学家精神融入学会党建和业务活动。严守科技伦理规范,对学术歧视、学术不端行为要及时发声,营造良好学术生态。

(四)加强组织服务,营造良好学术氛围

11.创新组织形式。支持新兴组织成立学会,学科交叉学会成立联合会,不断拓展组织覆盖面、传导工作影响力。强化科协基层基础建设,加快推进学会规范化建设,有效提高覆盖面和工作活跃度。

12.优化服务机制。推进科协领导联系学会制度,建立科协与学会交流经常性平台,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,为科技工作者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。强化科技工作者与党委政府沟通渠道(科技工作者建议),不断提升科协组织力服务力。

13.激励人才成长。大力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,持续开展推选院士、全国创新争先奖、中国青年科技奖、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等,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聚焦重点领域,加大科研攻关力度,勇攀科技高峰,助力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。积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,促进我区学术繁荣、学科发展和人才成长,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、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。

(五)加强智库建设,提升建言献策能力

14.发挥专家智库作用。充分调动科协智库专家的积极性,发挥学会组织人才荟萃、智力密集、学科交叉的突出优势,围绕全区高原产业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,深入调查研究,提供解决方案和可行性建议,促进经济科技深度融合。

15.深入开展决策咨询服务。以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为重点,密切关注前沿学科发展、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等内容,支持学会以专项课题调研、科技评估、政策咨询、项目评审、学术活动成果转化等形式,形成具有战略性、前瞻性的对策建议。联系全国学会和内地行业专家有针对性的开展组团式服务。

(六)创新传播方式,大力开展学会科普

16.履行科普职责。各学会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,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工作。支持有条件的学会设置科普工作部门或科普工作专门委员会。学会理事长、秘书长要带头开展科普工作。支持学会建设科普教育基地,建立科学传播专家团队、科普专家库、科普志愿者队伍等,凝聚团队力量,有针对性开展科普宣传活动,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。  

17.搭建科普平台。各学会要组织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“科技工作者日”“科普月”“科技周”“三下乡”等活动。注重利用“科普中国”等科普资源,发挥行业优势,汇聚各方资源,搭建科普展示平台,开发创新科普产品,促进科技研发、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普紧密结合。

18.推进全域科普。各学会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,围绕重点人群,开发科普资源,丰富优质科普供给,打造科普品牌,推动学会科普工作“六进”活动。依托各类科普阵地,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教育、应急科普、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,在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、服务乡村振兴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

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密切联系服务。建立区科协驻会领导、兼职副主席、各职能部门联系学会制度和挂靠单位领导分管制度。学会部要不定期上门了解学会工作情况及困难需求,加强指导、联系、协调与服务。

(二)突出分类指导。针对不同学科学会特点,探索不同类型的学会治理模式。重点加强对学会党建、学会换届、制度建设、科协项目实施等工作的指导。

(三)加强教育培训。坚持需求导向,围绕党的建设、学会管理等重点,持续开展学会党组织负责人、秘书长和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,切实增强学会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。